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辅修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作者: 时间:2009-11-27 点击数:

(二)需要参加辅修专业学习的学生,必须于第一学期第十八周前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修读辅修专业申请表》(附件三),经系(部)主任审核批准后,交辅修专业主办系(部)审批。辅修专业主办系(部)审批同意后,发送录取通知书,并在学期放假前将录取名单打印一式三份,一份送学生所在系(部),一份送教务处备案,一份留在辅修专业主办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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