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复学学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9-25 点击数:

各开课部门:

根据本学期学生学籍变动情况,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复学学生补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本学期已办理完复学手续,因之前办理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实际未参加相关学期未通过课程补考的在校生。

说明:

1.复学补考名单不含考核成绩存在缺考、违纪的学生;

2.补考学生名单从新教务管理系统中“考务管理→补考管理→补考名单处理(轮次:2)→点击查询”导出;

3.公共选修课实行任选修读方式,不合格不需要补考;

4.补考不能办理缓考。

二、补考安排

(一)补考时段

2023年9月25日至28日

(二)系统操作

各开课部门于9月27日前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下列考务管理操作。

1.考试任务维护

操作流程: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考试任务维护→选择开课学院、生成考试信息→选择考试名称“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第2轮*复学学生)”、生成考试信息(按照考试名称、校区、课程名称、开课学院生成);

2.补考成绩录入设置

操作流程:成绩管理→成绩录入设置管理→补考成绩录入设置→选择开课学院、查询→设置录入教师。

(三)补考课程

1.公共课

开课部门

补考课程门次

补考学生人次

备注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4


公共课教学部

3

31


体育部

1

4


信息工程学院

1

4


合计

7

43


2.专业课

开课部门

补考课程门次

补考学生人次

备注

材料工程学院

3

3


机械工程学院

11

18


电气工程学院

5

5


信息工程学院

11

14


商贸与流通学院

6

6


土木工程学院

22

28


航空工程学院

1

1


汽车工程学院

5

5


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

1

1


合计

65

81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陕工院教办〔2021〕5号),要求各开课部门组织协调好本次补考的考前辅导、考试命题、监考及阅卷登分等工作,将补考安排在考试前两天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二)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纪律管理办法》(陕工院教办〔2021〕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工作,加强监考、巡考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三)开课部门负责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统计、确认补考名单和设置补考成绩录入教师信息,结合实际选择排考方式并将考试安排通知给补考学生;

(四)补考成绩录入教师于9月30日前将补考成绩提交至新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教学办;按照学校补考成绩规范提交成绩,具体为:

1.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提交;

2.补考课程成绩,通过的按及格(考查)或60(考试)提交,未通过的按不及格(考查)或实际得分(考试)提交;

3.缺考、违纪、作弊直接选择“备注”栏对应选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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