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现就2021届毕业生离校学历证书发放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发放学历证书包括毕业和结业两种证书,均属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可上网查询;
2.结业证书应妥善保存,符合结业换证要求的,在领取换发毕业证书时必须交回结业证书原件;
3.学历证书发放,要做到有据可查,严禁抛开离校管理系统办离校,并做好各环节交接签字手续;
4.发放工作要设专人负责,严禁委托或安排学生发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一概不予补办;
5.学历证书原则上只能由学生本人领取,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可允许我校在编教职工代领,忌讳学生间相互代领。除此之外的所有人员(含学生亲属、家人)均需持学生本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1)方可代领。发放时,由代领人和发放人(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时在领取名单上签字;
6.各二级学院9月30日前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办理学历证书发放工作移交手续。材料包括:
⑴《2021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情况统计表》;
⑵ 未发放的毕、结业证书;
⑶ 证书领取签收册;
⑷《结业告知书》存根;
⑸《委托书》原件。
7.因没有照片、未解除处分缓发的学历证书,由教务处教务科直接发放;
8.2021年结业换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书由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持《学历证书领取审批表》(见附件2)签字审批后于7月12日至16日在教务处教务科领取;
9.学历证书发放过程中如学生发现上网信息有误,请督促其前往教务处教务科联系问询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