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0年07月09日 16: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安排,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学历证书发放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发放的学历证书仅为毕业证书。
2.结业证书在修业年限内申请结业换毕业考试,原则上不予发放。如确有需要,可在办结离校手续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结业告知书》前往教务处教务科领取。
3.严禁抛开离校管理系统办离校,发放毕业证书必须各环节线上线下交接签字手续,领取人必须在领取名单上签字。
4.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履行手续,专人负责,严禁委托或安排学生发放。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41号),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一概不予补办。不建议、不鼓励通过邮寄方式发放毕业证书。
5.毕业证书原则上只能由学生本人领取,考虑到疫情防控原因,优先考虑我院在编教职工代领,忌讳学生间代领。非我院在编教职工代领的必须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1),并在委托书中明确纠纷责权。发放时,由代领人和发放人同时在领取名单上签字。
6.各二级学院9月30日前与教务处教务科办理学历证书发放工作移交手续。届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⑴《2020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发放情况统计表》;
⑵ 未发放的毕业证书;
⑶ 学历证书领取名单;
⑷《结业告知书》存根;
⑸《委托书》原件。
7.因没有照片缓发的毕业证书,在集中发放期间由各二级学院单独从教务处教务科领取。
8.2020年结业换毕业学生的毕业证书由学生本人或委托人持《学历证书领取审批表》(见附件2)在二级学院签字确认后7月20日至25日在教务处教务科领取。
9.所有发放的学历证书信息已上网,学生可以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如发现上网信息有误,请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
教务处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