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特夫奖”评选办法(陕西工院院字[2008]16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2011年“特夫奖”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1.有高度的政治觉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较强烈的事业心和协作精神,求真务实、勇于探索、开拓创新,模范履行职责、治学严谨、无私奉献、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师德表现。
3.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高质量地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努力进行教育、教学创新。研究高职教学规律,积极探索职业教育教学方法,取得国家级、省级教学、科研成果奖。
4.反映职业院校特色,在实验实训策划、开发和校企合作的体制、机制探索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在校内外有示范作用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5.在开拓学生第二课堂,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并在夺取国家级竞赛中取得成果。
6.在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动手能力、解决生产实际问题能力、与同事和谐合作相处能力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1.评选工作必须坚持优中选优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1.各部门需通过党政联系会议形式择优推荐“特夫奖”候选人1名,并向本部门公示,将推荐名单纸质稿(需有部门印章和部门领导签字)于6月1日前交至教学科。
“特夫奖”(教师)每年评选一次,设一等奖一名(奖金3000元/人),二等奖两名(奖金2000元/人)。
1.提交陕西工院2011年特夫奖评选推荐表纸质稿一份及电子稿(请在教务处网站资源下载栏目下载)。
请“特夫奖”候选人于2011年6月6日前将以上三样材料交至教学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