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届毕业生进行电子注册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年06月17日 00:0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2012届毕业班: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新华社陕西分社《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经教务处与新华社协商,拟定于6月25、26日对2012届毕业生进行电子注册相片采集工作。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拍摄准备工作

   1.请各二级学院指定1-2名工作负责人,各班指派1-2名学生干部;

   2.请各二级学院通知2012届毕业生按照安排时间参加拍摄。

二、拍摄时间

   6月25-26日:本校区(具体见安排表)

   6月26日:西校区

三、拍摄地点

   本校区:崇文东楼一层(具体见安排表)

   西校区:西校区教学楼

四、注意事项

   1.参加拍摄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图像信息采集;

   2.为了保证拍摄质量,要求学生拍摄时穿着白色或浅色上衣,不要穿黄、绿上衣,以免影响拍摄效果(具体要求见附件);

   3.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提前5分钟组织好学生到拍摄地点等候,按学号顺序排序,依次进入拍摄教室(每次1个班为宜),进入后坐在座位上,按照学号顺序进行拍摄;

   4.采集数据包括院校名称、院校代码、院系代码、姓名、性别、学号、学历类别、所在校别、身份证号等信息。为保证采集数据的准确性、统一性,数据已由教务科建立了数据库,学生不再填涂《机读卡》;

   5.按图片社通知,相片采集工本费15元/人,各班班长收齐后于6月23日前交往教务科,不交费用者不予拍摄;

   6.学生无论何种原因未能参加拍照的,请于所在省会城市的新华分社联系进行补拍(附各省采集中心联系方式),补拍结束后需将拍摄的纸质照片交往教务科。

五、毕业生图片信息核对

   学生相片信息在拍摄后60天上网,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毕业生本人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核对个人相片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在学校集中采集了图像信息但无法进入核对系统确认本人图像信息者,可前往教务科协助解决(地址:崇文南楼A2-01 电话:029-33152017)。

特别提醒:因学生本人未上网开展核对工作而造成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无图像或图像错误的一切后果学校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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