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我院教学质量,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的顺利进行,现对第20周考试工作要求如下:
1.考试科目安排:基础部所负责的课程,考试安排在第19周周六、周日(7月2日、3日)进行,考场位于学院崇文东楼;其他二级学院考试科目安排在第20周周内进行;
3.严格执行考试安排,未经同意,考试时间和考场位置不得随意变动;
4.各二级学院学工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在考试前,认真组织学习《学生手册》有关考试的条例,严肃考场纪律、建立诚信考试的良好气氛,考试中注重服饰穿着,不得穿拖鞋、背心进入考场;
5.各二级学院务必于考试前对监考教师进行考前培训,使监考教师做到认真负责,每场考试前,考场黑板上,应写上监考教师姓名,以备监督;
6.监考教师在考前仔细检查学生的证件,无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同时根据考场实际情况对考生座位进行调整,做到分布均匀;
7.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将手机带入考场,同时应保持课桌内无任何物品 ;
8. 考场分布安排,(具体由二级学院之间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