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筹规划,规范实训室管理,提高使用率,现将信息工程学院实训室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依据教学计划、校历中教学任务周数安排,需使用实训室的各二级学院需填写《实训室使用申请表》,并与上学期末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同意,予以安排。(在教务科文件中下载)
在教学过程中,各二级学院需使用实训室进行课程实验教学的,请各任课教师填写《课表变更申请表》,并注明更改理由,提前一周向教务处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签字同意后,将予以安排。(在教务科文件中下载)
教师在专用周、课程实验教学调整过程中,引起课程授课周数、课程性质发生变化的,应填写《教学计划调整表》,经教务处签字同意后予以安排。(在教务科文件中下载)
教师在提出实训室安排申请时,由于其他课程可能使用实训室,故不能保证教师在所提出的申请时间内安排上课,具体情况任课教师请与实验室管理员协商解决,并向教务处备案。
敬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切实杜绝教师私自调课以及因为临时调课造成的教学秩序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