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证补换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充值工作的通知
作者:xjj 时间:2015年12月20日 16:4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务处2015年工作安排,现就本学期学生证补换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充值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换学生证事宜
1.申请补办学生证的学生需写出书面申请,自行下载、填写《学生证暨乘车优惠卡补办申请表》,并交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2.学生补办学生证时提交的书面申请需经班主任或辅导员签字核实。
3.学生所持学生证如出现破损、掉页、污染、涂改、未加盖学校印章等情况,一律视为无效证件,应申请换发新证。
4.旧(废)证换发新证时无需提交书面申请,但需交回原证。如原证遗失或损毁,则按照补办学生证程序处理。
5.复学(恢复学籍)、留(降)级的学生可随本次补换工作申请换发新证,但需要交回旧证。
二、补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事宜
1.从2011年秋季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实行“实名制”。学生证上填写的乘车区间信息与优惠卡中写入的“实名制”数据一致才可购买优惠火车票,否则不能购买。学生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写入优惠卡的“实名制”数据与本人信息不符,应及时向所属二级学院学工办反应并在教务处教务科变更。
2.学生因家庭住址变动需变更学生证所填乘车区间、优惠卡“实名制”数据的,持家庭住址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如暂住证等)在教务处教务科申请变更。
3.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纳入学校办学成本,首次发放免费。补领只受理外省和我省陕南、陕北籍生源学生的申请。
4.补领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程序参照补办学生证程序处理,同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
三、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充值事宜
1.根据《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教育厅〔2003〕1号)要求,学生每学年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优惠票发售时间:暑假6月1日至9月30日、寒假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为确保学生正常购买优惠火车票,应适时增补优惠乘坐次数,优惠卡每学年充值一次。
2.充值对象:2013级、2014级享受乘车优惠的在校生。
3.工作安排:教务处负责提供充值设备,各二级学院安排专人负责领取设备并开展充值工作。
四、其它事宜
1.补换(充值)时间:12月21日—12月25日。
2.表格下载:登陆学校教务处网站在“资源下载”→“教务科文件”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