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新教务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为做好2023届预计毕业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未通过课程毕业补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试概况
序号 |
开课学院 |
课程类别 |
补考课程数 |
补考人次数 |
1 |
公共课教学部 |
公共课 |
1 |
11 |
2 |
材料工程学院 |
专业课 |
3 |
3 |
3 |
机械工程学院 |
专业课 |
10 |
41 |
4 |
信息工程学院 |
专业课 |
14 |
36 |
5 |
财经与旅游学院 |
专业课 |
4 |
4 |
6 |
商贸与流通学院 |
专业课 |
2 |
5 |
7 |
土木工程学院 |
专业课 |
13 |
22 |
8 |
航空工程学院 |
专业课 |
6 |
10 |
9 |
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 |
专业课 |
5 |
11 |
说明:
1.本次毕业补考学生仅限2023届预计毕业生,即:2018级五年制专科学生、2020级三年制专科学生(不含2020级不进校弹性学习扩招生);
2.本批次毕业补考课程仅限2023届预计毕业生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的至今未通过的必修类课程。
二、考试安排
1.本批次毕业补考安排在2023年3月14日至19日进行(建议对报名参加2023年专升本考试的学生优先安排课程考核,并督促任课教师3月17日前完成成绩提交);
2.毕业补考由各二级学院(部)负责,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统计、确认毕业补考名单和设置毕业补考成绩录入教师信息(见附件),并结合实际,使用传统手工排考方式或者新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功能完成毕业补考安排并通知到学生。
三、工作要求
1.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陕工院教办〔2021〕5号),要求各开课部门认真落实,组织协调好本部门的本批次毕业补考的考试安排、命题、监考及阅卷等工作,考试安排在3月17日前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2.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纪律管理办法》(陕工院教办〔2021〕6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考试工作,加强监考、巡考力度,严肃考风考纪,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
3.毕业补考成绩录入教师应在3月20日前将课程考核成绩提交至新教务管理系统,并上交存档纸质成绩单。毕业补考成绩录入时,通过的按及格(考查课)或60(考试课)提交,未通过的按不及格(考查课)或实际得分(考试课)提交。
4.参加毕业补考的学生应根据考试安排,做好考试准备,按时参加考试,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健康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