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促休学学生按期复学的通知

作者:教务科 时间:2021-02-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陕工院院字〔2017〕114号)有关休、复学的规定,2019/2020年第2学期办理休学学生的复学时间已到期。为做好复学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复学时间

2021年3月1日至12日

二、复学流程

学生持《休学证明书》、复学申请和相关证明前往所属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学籍异动审批表》,经二级学院审核签字,报学生处、教务处批准后编入下一级对应专业学习。

三、复学要求

1.因病休学的学生,复学时必须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恢复健康证明,由学校卫生所或学校指定医院诊断,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学。复查不合格者,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可申请继续休学(累计休学不得超过2次),到期后仍不符合复学要求的应予以退学。

2.休学学生复学到期后超过二周仍未办理任何手续的,由学生所属二级学院填写《学籍异动、学籍处理文件回执》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处汇总后提请院长办公会审议给予退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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