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9月02日 16: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新教务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学校开设的必修类课程成绩未通过的在校生(含联招专升本学生)

说明:

1.课程考核存在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无补考资格;

2.已办理缓考的学生随本次补考参加课程考核,不按时参加的视为“缺考”;

3.补考不能办理缓考。

二、补考安排

(一)公共课补考

10门公共必修课补考(不含《创新创业基础》)集中安排补考时间,要求9月9日前完成。

具体由各开课部门负责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统计、确认补考名单和设置补考成绩录入教师信息(详见附件1),使用新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功能(详见附件2)完成补考考务安排并通知到补考学生。

考核时间

考核科目

考核人次

开课部门

9月8日

16:40-18:40

体育2

95(2)

体育部

体育4

106(3)

9月9日

08:00-10:00

大学英语(二)

103(3)

公共课教学部

9月9日

10:10-12:10

高等数学2

210(1)

应用文写作

40

9月9日

14:30-16:30

新一代信息技术

6

信息工程学院

计算机应用基础

160(4)

9月9日

16:40-18:40

思想道德与法治1

59

马克思主义学院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228(1)

美育与大学生艺术素养

26

美育部

随二级学院

专业课安排

创新创意基础

1

机械工程学院

1

信息工程学院

4

航空工程学院

注:括号中数字为已办理缓考的学生人数。

(二)专业课补考

463门专业课补考(含《创新创意基础》)分散安排补考时间,要求在9月17日前完成考核。

具体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统计、确认补考名单和设置补考成绩录入教师信息(详见附件1),根据二级学院实际,使用传统手工排考方式或者新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功能完成补考安排(详见附件2)并通知到补考学生。

开课部门

补考课程门次

补考人次

备注

材料工程学院

36(1)

385(2)


机械工程学院

44(13)

827(14)


10(2)

74(3)

机加工技术训练中心

电气工程学院

61(13)

699(12)


信息工程学院

66(10)

1334(10)


财经与旅游学院

35(3)

301(3)


商贸与流通学院

40(5)

228(10)


土木工程学院

78(4)

782(5)


航空工程学院

41(5)

369(10)


汽车工程学院

20

118


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

35(7)

340(7)


注:括号中数字为办理缓考的课程门数和学生人数。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大赛管理与奖励办法》(陕工院院字〔2023〕53号),做好2023年符合成绩认定的技能大赛学生的成绩认定、变更修改工作;

(二)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陕工院教办〔2021〕5号),确认补考名单,受理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学生的成绩复核,夯实考试组织各环节工作,并在考试前两天将补考安排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三)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纪律管理办法》(陕工院教办〔2021〕6号),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加强监考、巡考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潜心探索学业指导制度,服务学生学习与发展;同时,对参加补考的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通知补考安排,组织复习迎考,督促按时应考;

(四)补考成绩录入教师应在9月20日前将补考成绩提交至新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交二级学院教学办。补考成绩录入规范为:

1.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提交;

2.补考课程成绩,通过的按及格(考查)或60(考试)提交,未通过的按不及格(考查)或实际得分(考试)提交;

3.缺考、违纪、作弊直接选择“备注”栏对应选项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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