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9月02日 16: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结合新教务管理系统使用情况,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1学期补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2022-2023学年第2学期学校开设的必修类课程成绩未通过的在校生(含联招专升本学生)
说明:
1.课程考核存在缺考、违纪、作弊的学生无补考资格;
2.已办理缓考的学生随本次补考参加课程考核,不按时参加的视为“缺考”;
3.补考不能办理缓考。
二、补考安排
(一)公共课补考
10门公共必修课补考(不含《创新创业基础》)集中安排补考时间,要求9月9日前完成。
具体由各开课部门负责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统计、确认补考名单和设置补考成绩录入教师信息(详见附件1),使用新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功能(详见附件2)完成补考考务安排并通知到补考学生。
考核时间 |
考核科目 |
考核人次 |
开课部门 |
9月8日 16:40-18:40 |
体育2 |
95(2) |
体育部 |
体育4 |
106(3) |
9月9日 08:00-10:00 |
大学英语(二) |
103(3) |
公共课教学部 |
9月9日 10:10-12:10 |
高等数学2 |
210(1) |
应用文写作 |
40 |
9月9日 14:30-16:30 |
新一代信息技术 |
6 |
信息工程学院 |
计算机应用基础 |
160(4) |
9月9日 16:40-18:40 |
思想道德与法治1 |
59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
228(1) |
美育与大学生艺术素养 |
26 |
美育部 |
随二级学院 专业课安排 |
创新创意基础 |
1 |
机械工程学院 |
1 |
信息工程学院 |
4 |
航空工程学院 |
注:括号中数字为已办理缓考的学生人数。
(二)专业课补考
463门专业课补考(含《创新创意基础》)分散安排补考时间,要求在9月17日前完成考核。
具体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统计、确认补考名单和设置补考成绩录入教师信息(详见附件1),根据二级学院实际,使用传统手工排考方式或者新教务管理系统“考务管理”功能完成补考安排(详见附件2)并通知到补考学生。
开课部门 |
补考课程门次 |
补考人次 |
备注 |
材料工程学院 |
36(1) |
385(2) |
|
机械工程学院 |
44(13) |
827(14) |
|
10(2) |
74(3) |
机加工技术训练中心 |
电气工程学院 |
61(13) |
699(12) |
|
信息工程学院 |
66(10) |
1334(10) |
|
财经与旅游学院 |
35(3) |
301(3) |
|
商贸与流通学院 |
40(5) |
228(10) |
|
土木工程学院 |
78(4) |
782(5) |
|
航空工程学院 |
41(5) |
369(10) |
|
汽车工程学院 |
20 |
118 |
|
化工与纺织服装学院 |
35(7) |
340(7) |
|
注:括号中数字为办理缓考的课程门数和学生人数。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职业技能大赛管理与奖励办法》(陕工院院字〔2023〕53号),做好2023年符合成绩认定的技能大赛学生的成绩认定、变更修改工作;
(二)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课程考核管理办法》(陕工院教办〔2021〕5号),确认补考名单,受理对课程考核成绩有异议学生的成绩复核,夯实考试组织各环节工作,并在考试前两天将补考安排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三)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纪律管理办法》(陕工院教办〔2021〕6号),维护正常的考场秩序,加强监考、巡考力度,加强学风建设,潜心探索学业指导制度,服务学生学习与发展;同时,对参加补考的学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通知补考安排,组织复习迎考,督促按时应考;
(四)补考成绩录入教师应在9月20日前将补考成绩提交至新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交二级学院教学办。补考成绩录入规范为:
1.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提交;
2.补考课程成绩,通过的按及格(考查)或60(考试)提交,未通过的按不及格(考查)或实际得分(考试)提交;
3.缺考、违纪、作弊直接选择“备注”栏对应选项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