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复学学生补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04月01日 09:46 点击数:

各开课部门:

结合本学期学生学籍变动情况,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2学期复学学生补考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补考对象

本学期已办理完复学手续,休学或保留学籍手续实际未参加相关学期未通过课程补考的在校生。

说明:

1.复学补考名单不含考核成绩存在缺考、违纪学生;

2.补考学生名单从新教务管理系统中“考务管理→补考管理→补考名单处理(轮次:2)→点击查询”导出;

3.公共选修课实行任选修读方式,未通过不需要补考;

4.补考不能办理缓考。

二、补考安排

(一)补考时段

2024年4月1日至7日

(二)系统操作

各开课部门于4月2日前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下列考务管理操作。

1.考试任务维护

操作流程:考务管理→考试任务管理→考试任务维护→选择开课学院、生成考试信息→选择考试名称“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补考(第2轮*复学学生)”、生成考试信息(按照考试名称、校区、课程名称、开课学院生成);

2.补考成绩录入设置

操作流程:成绩管理→成绩录入设置管理→补考成绩录入设置→选择开课学院、查询→设置录入教师。

(三)补考课程

1.公共课

开课部门

补考课程门次

补考学生人次

备注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2


公共课教学部

3

9


体育部

1

4


信息工程学院

1

1


2.专业课

开课部门

补考课程门次

补考学生人次

备注

材料工程学院

2

2


机械工程学院

(机加工技术训练中心)

1(1)

2(2)


电气工程学院

4

4


信息工程学院

8

9


土木工程学院

1

1


汽车工程学院

2

2


三、工作要求

(一)各开课部门按照课程考核要求,组织协调好本次补考的考前辅导、考试命题、监考及阅卷登分等工作,将补考安排在考试前两天交教务处教务科备案;

(二)根据《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纪律管理办法》(陕工院教办〔2021〕6号),进一步加强监考、巡考力度,严肃考风考纪,切实维护考场秩序;

(三)开课部门负责在新教务管理系统中统计、确认补考名单和设置补考成绩录入教师信息,结合实际选择排考方式并将考试安排通知给补考学生;

(四)补考成绩录入教师于4月8日前将补考成绩提交至新教务管理系统,并将纸质成绩单(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属二级学院教学办;按照学校补考成绩规范提交成绩,具体为:

1.缓考课程成绩按实际考核成绩提交;

2.补考课程成绩,通过的按及格(考查)或60(考试)提交,未通过的按不及格(考查)或实际得分(考试)提交;

3.缺考、违纪、作弊直接选择“备注”栏对应选项提交。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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