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是如何考勤的?

作者: 时间:2009-12-04 点击数:

答:学生应自觉遵守学习纪律。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上课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假满后办理销假手续。学生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请假超过三天由班主任审核同意,系部主管领导批准。学生请假手续均由系部办公室存查,学生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超过该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时,应当报教务处备案,并按退学处理。学生外出实习、社会调查或从事其他集体活动,一般不得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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