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时间:2014-09-15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陕西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陕工职院院字〔2005〕82号),为确保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顺利进行,特制订本细则。

一、审查内容与办法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在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负责组织、安排、汇总、上报。资格审查内容包括:入学资格审核、体检复查、资格复查。系总支书记是本系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第一负责人,各系成立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要明确责任,落实到人,不走过场,使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1.入学资格审核

由各系负责实施。新生本人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高考准考证到报到点办理报到手续时,各系要依据我院迎新管理信息系统认真查验新生考生号(即报到号)、姓名、性别、专业、身份证号、照片等信息,确保电子照片与本人一致,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体检复查

由医疗保健中心负责实施。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精神,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复查并将体检情况报招生办,对体检复查不合格者提出处理意见报教务处、学生处。

3.新生资格复查

由各系负责实施。补录新生入学一周后,进入新生资格复查阶段。各系应结合新生所交的照片、准考证、纸质档案以及迎新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信息,对所有新生的身份逐一进行复查,不能漏掉一人,仔细核查姓名、考生号、身份证号、身高、照片、家庭地址等重要信息,特别要加强对纸质档案有涂改或学籍档案一个笔体写成等有疑问的新生进一步核查。

复查后的班级学生名单(学号升序排列)经审核人、班主任、学工办主任、总支书记签字,加盖公章,以系为单位交招生办存档;各系同时均需写出新生资格审查书面报告交招生办存档,内容包括:新生入学资格审查工作小组成员组成、复查时间、复查过程、复查结果(注明本系有无伪造材料违规入学者或冒名顶替者)。

新生入学后,对提出改变姓名和身份证号的学生,教务处应重点审核,严格把关。

4.新生纸质档案管理

新生入学报到时,自带纸质档案交到各系新生报到处。新生资格复查结束后,将复查合格者档案移交学工办管理。纸质档案内容应包括:“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生思想品德考核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表”、高中学生学籍档案册等。对于没有档案或内容不全者,各系应告知学生入学后3个月内补齐,否则责任自负。

二、审查期限

入学资格审核须在学院规定入学报到日起1周内进行完毕,新生体检复查须在学院规定入学报到日起10天内进行完毕,新生资格复查须在补录新生规定入学报到日起3周内进行完毕。

三、审查结果处理

1.对审查合格者,由教务处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将新生信息上报教育部,进行学籍电子注册,作为学生毕业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的重要审核依据。审查合格的新生签写《学生登记表》,由学生本人贴上照片签名确认后,放入个人档案。

2.对审查不合格者。⑴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者,拒绝报到入学,同时报招生办备案。⑵新生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需短期治疗或休养的,保留入学资格一年。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在校学习的,取消入学资格,由教务处负责新生退学处理。新生擅自不参加体检复查者按复查不合格处理。⑶对新生资格复查不合格者,经调查核实后,取消其入学资格。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查处。

四、资格审查的工作纪律

建立新生资格审查责任制,谁审查谁负责。因审查工作不到位,发现有违规入学者被查处的,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同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五、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行,由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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