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铁道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文件精神,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称“优惠卡”)必须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实行“实名制”购票。
根据上级工作要求,2012年12月5日教务处教务科组织各二级学院学习了文件精神,并协调落实专人统筹负责,同时对各二级学院本项工作的负责人员进行了技术培训和现场系统演示指导。截止目前,我院已完成了2012级享受乘车优惠的2810名学生的优惠卡“实名制”工作,在优惠卡中写入了学生身份的相关信息,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学生乘坐火车往返于学校和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进行了标注,本项项工作已经全面结束。
据悉,实施优惠卡“实名制”后,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次数也将严格限定,根据铁道部、教育部印发的《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铁运〔2007〕173号)文件精神,每学年的优惠票发售的时间为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6月1日至9月30日。学生每学年只能购买4次优惠火车票。自今年寒假开始,学生购买火车票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附有个人信息的学生证优惠卡才可购买优惠火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