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学厅函〔2011〕20号),要求从201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称“优惠卡”)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实行“实名制”。
根据要求,教务处及时组织各二级学院学习文件精神,落实专人统筹负责,对各二级学院的工作负责人员进行了技术指导培训和现场系统演示。目前,已完成了2013级享受乘车优惠的2812名学生的优惠卡“实名制”工作,在优惠卡中写入了学生身份的相关信息,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对学生乘坐火车往返于学校和家庭所在地乘车区间进行了标注。
据悉,优惠卡“实名制”后,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次数也将严格限定,根据铁道部、教育部印发的《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铁运〔2007〕173号),每学年的优惠票发售的时间为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6月1日至9月30日。学生每学年只能购买4次优惠票。自今年寒假开始,学生购买火车票时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和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才可购买优惠火车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