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设置专业,不断优化专业设置结构,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我省普通高校专业结构调整与建设的若干意见》(陕教高〔2007〕69号)精神,现就我院2011年度新增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二级学院要从学院定位、办学条件、办学特色、服务面向等实际情况出发,认真做好新增专业人才需求预测与论证,按照优势突出,社会急需的原则,统筹规划,申报具有较强优势的新增专业。
1. 各二级学院于2010年6月10日前将申报新专业的《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的纸质稿一式3份及电子稿交至教务处教学科。
2. 各二级学院申报的新增专业通过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论证后,于2010年6月25日前将申报新专业的《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按教务处统一要求装订成册。凡申报目录外专业,均需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6月20日前完成专家论证工作。
3. 申报新专业的《高等学校增设专业申请表》和佐证材料装订要求封面请在教务处网站资源下载栏目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