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3]16号)文件精神,我校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工作要求于9月29日前完成。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高等教育学籍学历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在新生入学报到时进行认真有效的入学资格审查。要通过采取从正方教务管理系统中查询的新生图像信息比对、复核档案材料、对存疑学生询问确认、调查核实,对新生报到所需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档案等材料逐一查验等多种措施,严防冒名顶替学生入学。要坚持学籍注册“一个不能多、一个不能少、一个不能错”的要求,坚决杜绝不核实学生实际报到情况就签字上报的做法。
各二级学院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要明确分工,要有专人负责,要根据教务处教务科提供的《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核对表》组织好学生认真核对表内各项信息,要逐一核实学生身份。信息无误者直接在备注栏签字确认。若学生信息有误,各二级学院务必先核查学生身份是否属实,如属实通知学生根据以下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在信息修改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要写出书面申请,说明更改原因,并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证件等材料,经二级学院作出审查意见后送教务处教务科审核确认。
(一)申请更改出生年月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高中阶段档案和高中毕业证原件;
(二)申请更改性别、身份证号码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相关证明;
(三)申请更改姓名的,改姓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父母结婚证书或离婚证书、当地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相关证明;改名(谐音)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请更改民族的,需提供其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当地派出所和县级公安机关相关证明、省民委民族成分更改证明。
核对过程中对名单中未列出而班上实际存在的学生要逐个核实身份,如为2013年秋季入学新生请携带本人《报到注册单》前往教务处教务科追加信息。对名单中未列出的学生在核对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通过教育部学籍学历管理平台标注为放弃入学资格。
《2013级新生学籍电子注册数据核对表》和《报到注册单》由各二级学院在核对工作结束后于9月26日前交往教务处教务科。
1. 9月26日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到教务科领取空白学生证、学籍卡;
2. 学生填写完毕后各二级学院负责审核填写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建议以班为单位推选字迹书写工整的学生统一填写);
3. 各二级学院9月29日前以班为单位将学生证、学籍卡按学号顺序装、捆好后送教务处教务科等待盖章(盖章时间另行通知)。
1.填报、审核程序:《乘车优惠卡登记表》仅限往返学校需乘坐火车且家庭所在地与学校不在同一地区的学生填写,以班为单位按照学号顺序登记填写,信息必须实事求是,完整无误,不得乱填。未填表登记的学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享受此项优惠,不予发放乘车优惠卡。
家庭住址和家庭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地区者按照家庭户籍所在地填写。若家庭户籍所在地有所变更需向教务科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否则将不予受理。
3.乘车区间:指从咸阳---离家庭户籍所在地最近的火车站;
4.根据学校惯例,以下生源地的学生不享受此项优惠:
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长安区、阎良区、临潼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
咸阳市:秦都区、杨陵区、渭城区、兴平市、三原县、泾阳县、乾县、礼泉县、永寿县、彬县、长武县、旬邑县、淳化县、武功县。
5.《乘车优惠卡登记表》中的填表人为班长,审核人为班主任;
6.《乘车优惠卡登记表》请于9月26日前上交教务处教务科。
2.2013级新生11月1日起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xjxl.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注册情况,查询时需输入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或 姓名、考生号。网上公布的主要信息为:学校名称、姓名、性别、专业、层次、入学日期等信息。
3.以上工作由教务处教务科负责,问询电话(029)3315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