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年秋季入学新生火车票学生优惠卡“实名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3年11月06日 00:0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配合国家实名制购买火车票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做好学生寒、暑假火车票购售工作,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的管理与规范,按照《教育部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要求,自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需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学生购票时需同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才可购买优惠火车票。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信息

1. 工作对象:2013年秋季报到入学且已在教务处教务科备案登记的符合享受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新生;  

2. 工作内容: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区间、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五项内容),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标注学生乘坐火车往返于学校与家庭所在地的乘车区间;  

3. 工作分工: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优惠卡信息的写入工作,教务处教务科负责实名制写卡数据的上传和网上标注工作;  

4. 工作安排:优惠卡“实名制”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分二级学院以行政班为单位进行,各班班长需将附有乘车优惠学生的学生证收齐在规定时间前往所属二级学院学工办进行实名制写卡;  

5. 技术要求:优惠卡“实名制”工作需借助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在学生购票优惠卡防伪系统中完成。  

二、加强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使用管理

1.乘车优惠卡的审核、发放  

优惠卡是在每年秋季开学后,由各学校根据当年新生报到注册且需乘坐火车的新生人数向国家唯一授权的四川大学科鸿新技术研究所进行申购的。届时,新生需以班为单位填报《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需求登记表》,经所属二级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教务科汇总、备案。优惠卡由学校统一支付工本费为新生免费配发。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虚报、错报、漏报情况,教务处对存在问题的二级学 院和班级进行要进行通报处理。  

同时,因每年申购的优惠卡数量有限,学校对补换优惠卡的条件有严格限制,目前只受理陕南、陕北和外省学生(同等条件下外省学生优先)的优惠卡遗失补领工作。  

2.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使用次数  

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是购买优惠票的依据,学生优惠卡“实名制”后,学校按学年录入优惠次数,学生每学年可购买4次优惠票。根据铁道部制定的《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每学年的优惠票发售的时间为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6月1日至9月30日。

3.学生乘车区间变动的有关规定  

学生优惠卡写入乘车区间时,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由学生本人选定。学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时,除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优惠乘车区间外,还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作相应修改,并在学生证上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  

三、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组织管理

各二级学院应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对学生购票工作的组织管理,建立寒、暑假学生购票工作联动制度,实行集体购票优先、学生自主购票为辅相结合的购票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购票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四、其他事宜

请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此事,并在工作开展前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做好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的借用和学生购票优惠卡防伪系统的安装、培训等事宜。  

联 系 人:徐军纪  

联系电话:029-3315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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