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历安排,经学院研究,现将2014年清明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下:
4月5日(星期六)至4月7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六,农历清明节)法定节假日,4月7日(星期一)补休。4月8日(星期二)上班上课。
各二级学院要在放假前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特别是外出时要注意人身、交通安全,防止出现安全事故和其它意外。
各教学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工作,强化安全意识,切实做好防火、防盗,特别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要高度重视稳定工作,认真执行值班有关规定,确保信息畅通,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