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2〕5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5届预计毕业生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工作,确保我校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经与新华社陕西分社图像采集中心协商,拟定于6月21日、6月22日对我校2015届预计毕业生进行学历证书图像信息采集。各二级学院接到通知后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严格按照采集工作的有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人,各班指派1-2名学生干部协助;
2.请各二级学院通知本学院2015届预计毕业生按照安排时间参加图像采集。
2.为保证采集图像质量,对学生的着装等有一定要求(见附件2);
3.各二级学院负责人根据本学院的采集时间提前安排好班级拍摄顺序,以班为单位按学号顺序依次进入拍摄教室进行图像采集;
4.采集数据包括院校名称、院校代码、院系代码、姓名、性别、学号、学历类别、所在校别、身份证号等信息。为保证采集数据与学籍数据的一致性、准确性,图像采集时由教务处将建立的数据库以纸质稿形式下发至各行政班,要求学生认真核对并签字确认;
5.《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信息收集表》、《毕业生学历电子注册数据信息核对表》请在缴费当天一同交往教务处教务科;
6.图像采集费用按照教育部办公厅、新华社办公厅下发的(教学厅〔2002〕5号)文件收取,以班为单位在6月20日前交往教务处教务科。
7.学生因故未能参加校内集中采集的,请在2015年12月前(7、8月份除外)于所在省省会城市的新华分社图像采集单位联系进行散拍(见附件3、4)。散拍后的纸质照片由学生负责领取并交回教务处教务科。
学历图像信息将在9月底上网,届时请各二级学院通知学生按要求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做好学历图像校对工作。校对过程中如发生技术性问题请与该网客服中心联系,客服热线010-82199588。
4. 各省市图像采集单位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