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 铁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办法的通知》(教学厅函〔2011〕20号)要求,从2011年秋季入学新生开始,火车票学生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实行实名制。即在优惠卡中写入学生身份信息,学生购票时需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和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才可购买优惠火车票。
为确保学生正当权益,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信息完善工作
1.工作对象:2014年秋季报到入学且已在教务处教务科备案登记的符合享受购买优惠火车票的新生。
2.工作内容:采集享受乘车优惠学生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乘车到达站、入学日期、优惠次数等五项内容)写入优惠卡,并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上予以标注。
3.工作分工:各二级学院学工办负责本学院享受优惠学生优惠卡的信息采集和写卡工作,教务处教务科负责享受优惠学生的优惠卡数据的上传和网上标注工作。
4.工作安排:优惠卡“实名制”工作由教务处统筹安排,分二级学院以班为单位进行。各班要指定专人负责将享受乘车优惠学生的学生证收齐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所属二级学院学工办进行写卡。写卡工作结束后,要从学生购票优惠卡防伪系统中导出优惠卡发放信息数据(dbf格式),并打印出《学生优惠卡已发放学生信息》名单报送至教务处教务科。
5.技术要求:优惠卡“实名制”工作需借助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在学生购票优惠卡防伪系统中完成。
二、火车票学生优惠卡的使用管理
1.优惠卡的审核、发放
优惠卡是在每年秋季开学后,由各学校在当年新生报到注册结束后根据往返学校与家庭需乘坐火车的新生人数向教育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指定机构进行申购。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首次发放的优惠卡纳入办学成本,由学校垫付工本费为新生免费配发。新生申领要以班为单位填报《火车票学生优惠卡需求登记表》,经所属二级学院审核后交教务处教务科汇总、备案。此外,学校对补领优惠卡的条件有严格限制,仅受理省内陕南、陕北地区和外省学生(同等条件下外省学生优先)的优惠卡补领工作。
因此,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审核把关工作,坚决杜绝虚报、错报、漏报等情况,教务处对存在问题的二级学院和班级进行将适时进行通报处理。
2.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使用次数
附有优惠卡的学生证是购买优惠票的依据,优惠卡“实名制”后,学校按学年录入优惠次数,学生每学年可购买4次优惠票。根据铁道部制定的《学生往返票办理办法》,每学年的优惠票发售的时间为12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6月1日至9月30日。
3.学生乘车区间变动的有关规定
优惠卡写入乘车区间时,可为学校所在地至家庭所在地,或至父母实际居住地,具体由学生本人选定。如出现家庭所在地与父母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地的,学生应提供父母实际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学生在校期间因父母实际居住地变动需变更优惠乘车区间的,可向教务处教务科提出申请。修改时除需修改优惠卡、学生证上乘车区间的信息外,还需在学信网上作相应修改,并在学生证上修改处加盖学校公章。
三、学生购买优惠火车票的组织管理
各二级学院要突出服务意识,加强对学生购票工作的组织管理,要建立寒、暑假学生购票工作联动制度,实行集体购票优先、学生自主购票为辅相结合的购票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购票负担,提高工作效率。
四、其他事宜
请各二级学院指定专人负责此事,并在工作开展前及时与教务处教务科联系做好学生证购票防伪识别器的借用和学生购票优惠卡防伪系统的安装、培训等事宜。
联 系 人:徐军纪
联系电话:029-33152017